叶子 发表于 2014-1-28 21:47

《错捡赔钱货》(我要有钱之黑吃黑篇2)作者:金吉

本帖最后由 泪娃儿 于 2019-12-29 21:00 编辑

书  名:错捡赔钱货
系  列:我要有钱之黑吃黑篇之二
作  者:金吉
出版日期:2014年2月7日

【内容简介】
俗话说:路边野花不要采,河中“浮尸”莫乱捞
偏偏她就手贱!还自作聪明地打起如意小算盘!
怪只怪这还没死透的男人,刚刚好就是那──
身世坎坷、背景复杂、脸比花娇、拳比铁硬
人称“地下格斗场皇帝”之皇都商会主席私生子!
本来她是想,把这个身受重伤的“大金矿”捡回家
既符合她身为医者不能见死不救的原则
又可以藉由救命之恩,顺便跟他讨回那笔“陈年旧帐”
没、想、到──他从昏迷中醒来却“忘了我是谁”
还一副“我们非亲非故不能拖累你”的可怜弃犬模样
害她同情心冲脑失口“认”了两人的“关系”──
老天在上,她真的只想“谋财”没打算“骗色”啊
可是当他日复一日对她施以无微不至的关怀照拂
当他温柔许诺会做个好丈夫,要与她一辈子做夫妻
她终于兵败如山倒,愿意抛开一切只把他放在心尖
哪、知、道──他竟是扮猪吃老虎,存心黑吃黑!
而他的目标,打从一开始就不是放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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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发表于 2014-1-30 11:08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楔子

  在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我们可以有自己的小花园……

  拿包过包裹的牛皮纸背面当画图纸,有随兴如印象派画家的笔调,也有儿童涂鸦的线条,像是一大一小两个人拿着画笔,一起描绘梦想中的家园,画完之后,她们以展现世界名画的自信,兴高采烈地将画摊开在那个绑着辫子、穿着长马褂的男人面前,一脸严肃的男人竟也认真无比地欣赏起来,然后提起笔,在上头认真注记──

  爬满藤萝的土墙内,是凯特的花园。

  蓝色圆形尖屋顶,屋顶上站着只小猫的,是小天使的书房。

  有著白色水车的木屋,是他的工作间。

  苍劲的字迹在那张涂鸦似的图画里,恐怕是最容易辨认的讯息了吧。

  那是他们一家三口的杰作,随着他们逃离战火的流浪足迹,画纸边缘变得破烂而卷曲。但她总是将它贴在他们每一个短暂落脚的“家”里,她的床边。

  当外头可怕的轰炸巨响彻夜不肯停止,她就看着那张画,背后是母亲的怀抱,温柔地在她耳边哼着她早已不记得歌词,旋律却深深烙印在脑海里的那首歌……

  在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我的小天使会幸福地活下去。

  那张画纸的下落呢?在她记忆里,那些可怕的东西最后一次轰炸过城镇时,她们匆忙逃离,却来不及带走。

  轰!砰──

  她看着倾倒的墙和燃烧的火焰,将所有小小的梦想,摧毁殆尽,她笨拙的构图,母亲随兴却浪漫的填色,还有父亲苍劲的字迹,被战火吞噬,烧得一点也不剩……

  第一章

  砰砰砰……

  “唔?”梁安祺睁开眼,恍恍惚惚间还搞不清楚今夕是何夕,倒是发现自己又趴在桌上睡着了,这一起身,不只双手又痛又麻,肩膀和背脊的僵硬程度也让她痛苦地呻吟出声。

  砰砰砰……那碰撞声再次响起,她终于认出那是敲门声,昨晚忘了关上的窗洒进一柱刺眼的阳光,看样子时候不早了!她终于想起什么似的,椅子被她匆匆忙忙的动作撞得向后倒,接着她以训练有素的神准踩过凌乱无章、机关重重的地板,来到窗边。

  底下,爬满藤萝的土墙外,旷野一片翠绿,似乎是清晨时下了一场骤雨,草木被洗得莹泽翠灿,一个小女孩站在土墙外朝着她卧房所在的方向张望。

  “唷──”她冲着小女孩招手,“马上来!”

  砰砰砰……这次这些声音可不是她的杰作!门外的小丫头面无表情地听着屋内各种奇怪的撞击声,显然习以为常,她索性蹲下身,看着门前长满青苔的台阶上,正在缓慢爬行的蜗牛。

  这座位在安平城外,傍着和歌溪而建的奇怪庄园,据说在很早很早之前,小女孩尚未出世时,被附近居民称做“怪人住的怪庄园”。

  可不是吗?谁会把房子盖成圆形尖椎顶,漆成天蓝色,屋顶上还搁了只猫雕?另一栋紧临溪畔,水车日夜不停地被河水推转,屋檐下围着一圈檐廊的小木屋,还漆成了白色。

  据说,在十三年前,小女孩出生以前,怪异的梁家父女搬到了这里。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过去、来自何方,只知道这对父女,老的装扮怪,前额剃秃了,脑后扎根辫子,还有着一身从没人见过的功夫和医术;小的样子怪,发色和眼睛极淡,五官特别突出,和海外那些金头发蓝眼睛的番人倒有些相似。

  虽然梁家父女被附近的居民当成怪人,但梁师父的医术很好,他还有一门特别的独门功夫,梁师父称为“推拿”术,梁安祺又是县城外唯一的女大夫,所以他们的医馆生意其实不错,门前石阶没被杂草给掩没了。

  三年前梁师父过世了,梁安祺其实也懂推拿术,她这间开在城郊的医所照理来说不该门可罗雀,但是啊……

  一个人会穷,不外乎先命后运,但左右一生最大的仍是人格。梁安祺虽没有雄厚的身家,但好歹她的父亲梁羽给她留了座庄园和一身好医术,加上梁羽生前也算广结善缘,命底不算好,运势却也不算太差,梁安祺好歹也能跻身小康之家,成为小富婆。

  怪天怪地,最该怪的是自己。如果让小女孩来形容她这位义姊为什么至今两袖清风,那么她会这么比喻──

  如果有人告诉梁安祺,她床底下十尺埋着黄金十万两,她会先想:十尺,看样子要挖很久,反正黄金也不会长脚跑了,不如等她吃饱睡饱,有力气了,再来想想,要怎么轻轻松松把黄金十万两挖出来。而她这一想,可能端午中秋都过了,到了大过年那时,她还是穷哈哈。

  说她懒,她还理直气壮,她穷归穷,自给自足也饿不死,干嘛累死自己?

  小女孩将蜗牛移到不会被踩扁的一旁,抬头看了一眼墙上横出的铁杆上悬挂的黑色猫头鹰形木牌,歪七扭八勉强可辨识的白字写着──

  包有效医所

  嗯,这是安祺姊写的。原本梁叔叔那字迹苍劲有力的招牌,因为也开始斑驳了,被安祺姊收了起来保存好,换上她自己写的。来看病的人之中要找得出看得懂梁安祺写什么的,根据小女孩的调查是──没有!

  因为梁安祺写得一手烂字,梁师父成功说服了小女孩的母亲赵大娘,让梁安祺继续免费教她识字,以便梁师父不在后,由赵怡之替病人写药方。

  其实,赵怡之隐隐明白,独力扶养她的母亲很想让她念书,而安祺姊因此故意不把字练好,对安祺姊一向严厉的梁叔叔对此一直睁只眼闭只眼,就是最明显的佐证了。

  一阵莽莽撞撞的脚步声之后,门被打开了,梁安祺亚麻色的长发随手用一根细毛笔盘起发髻,袖管卷到手肘上,那张可能是快清晨时才不小心趴在桌上睡着的脸,依然亢奋地冲着她笑眯了眼。

  “进来吧,我收拾一下咱们就可以出发了,你要不要吃点东西?”梁安祺自顾自地往白色木屋里走,今年就要满十一岁的赵怡之倒是沉着淡定地走进门内,不忘顺手替她把门带上。

  “我吃饱了,这是你的。”赵怡之将母亲给梁安祺准备的两个夹了酸菜的窝窝头放到桌上,“要吃完。”她强调。

  “谊母还准备早点给我?她真是太细心了。”梁安祺一边手忙脚乱地换上正常点的衣着,一边试着把一头乱发起码整出个不那么乱的样子──用手指拚命地梳开纠结的发,嘴里咬着疑似她昨天用来绑荷叶包萝卜糕的细麻绳。赵怡之看着她俐索地用麻绳把乱发捆成一束便了事,转身去换鞋袜,只好沉默地自己倒了杯水来喝。

  桌上的陶壶还有水──当然了,这是她昨天来替她煮的!赵怡之常常庆幸自己是女的,如果她是男的,说不定照顾梁安祺久了,她还得对她负责。

  虽然安祺姊是好人,她也很喜欢她,但她可不想当烈士。

  受得了这女人的不是烈士是什么呢?

  “快好了。”梁安祺穿戴好──不太要求的话她看样子是已经穿戴好了,反正腰带是束好的,衣裙皱得不像话而且可能好几天没洗也勉强凑合了,起码她没穿反。然后她跑回蓝色圆屋去拿她的药箧。

  赵怡之便趁这时去把负责拉车的“豆子”牵到外头,豆子是头驴子,它的驴棚被盖在可以称为工作坊的白色木屋旁,因为偶尔需要它拉石磨。

  在梁安祺提着药箧跑出蓝屋时,赵怡之还能悠闲地折回木屋里,替她带上窝窝头和水袋。反正她一定会忘记。

  两人这便出发了。

  安平城是离皇都最近的县城,由梁安祺家门外右手边那座竹子桥,过了和歌溪,直直往东走,不一会儿就能到了。至于往皇都最方便的道路之一,则是过桥后左转顺着和歌溪,一路往北。

  即便是雨后,和歌溪的水势仍然平缓,果然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和谐如歌,左右两边拔高的堤岸是自然堆积而成的,土堤上冒着小白花的翠嫩草丛中可能藏着地鼠或兔子洞,丰年里一只只吃得肥滋滋,还三两成排站在路旁傻不愣登地看着她们的驴车经过。

  小小年纪已经是乡野之间熟练小猎手的赵怡之,淡漠却肃杀的眼神瞥过那一群肥兔子,遗憾地想着,可惜今天有事,要不然抓一只回家,今晚母亲和安祺姊都能加菜!肥兔子们果然感受到她可怕的杀气,一下子全蹦跳着逃走了。

  “谊母有要买什么吗?”驾着车的梁安祺问道。

  赵怡之沉默良久,才道:“没有。”

  梁安祺瞥了她一眼,看见她脚下穿的是新鞋,谊母肯定想给怡之置办一件能配新鞋的衣裳,“那买新衣服好了。”

  “别乱出主意!”

  “我问好玩的,你这丫头以为我昨天没问谊母吗?谁才是乱作主啊?撒谎的是小狗!”

  赵怡之涨红了脸,嗫嚅道:“皇都的东西太贵了,别买,明天我到县城里随便买买就好了。”母亲确实拿了买衣裳的钱给她,但她并不希望母亲辛苦攒起来的钱花得这么奢侈。

  “老娘我有钱哩,我偏要。”梁安祺哈哈笑。

  赵怡之瞪了她一眼,“不要乱花钱!”

  “我偏要!撒谎的小狗咬我啊,哈哈哈──”

  赵怡之目露凶光,拿起窝窝头便塞进梁安祺大开的嘴里,“专心驾车,你这笨蛋。”

  这条驿道,并非皇都对外的主要道路,大多只有农户使用,每月赶集市以外的日子几乎就只有牧童偶尔会在草堤上放牧,于是一路上尽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凉风送爽,春神的裙摆拂扫而来,作物像波浪般摇摆;有时会经过成片树林,有翠云嘉荫遮挡日头,偶尔则需要停下车,礼让放牧的羊群牛只或散步的母鸭带小鸭,倒也很悠闲。

  对她们俩而言,每个月上皇都采买,一直都是值得期待的事,虽然得坐上半天的车,考量到回程时不能拖到日头下山,她们甚至只能在皇都的南市逛一逛,吃点东西,买到该买的、在县城较难买到的用品,就得回家了。

  皇都真的好大,而且充满了惊奇,光是立于正南门两边,不知用什么石头雕的,竟然通体光洁如玉的石狮子,就是她们个头的两倍高,城门也是仰起了头还看不尽全貌的雄伟崇隆。

  赵怡之第一次跟着梁家父女一起造访皇都时,回程甚至一路吱吱喳喳没停地和梁安祺讨论著,那样厚重高大的门,到底要怎么开启跟合上?一个位在皇都边缘最小的南市,她们都还不曾走遍全部,街道两旁争妍斗丽的布旗与造形五花八门的灯笼就已经够让她们眼花撩乱,更何况是那些玉堂奂奂,飞甍雕翠,不知做什么名堂的高楼与建筑,真希望有一天能把它们逛透!

  这天,梁安祺还是趁着赵怡之不注意时,给她买了翠绿色裙子和湘色上襦,还给她多带了条鹅黄色发带。她自己则买了书、墨条、皮纸……皇都卖的货物品项总是特别齐全,她原本想来买比较好的鹿角胶做的松烟墨和竹纸,不过因为买了衣裳钱不够,但也无所谓,反正都是要消耗掉的,品级次等的也能用。另外还有一些较难得的花草种子;还顺道去找了钟表匠替她调整怀表。

  怀表这种舶来品,在县城里,就是几个有钱的员外们都当成宝在显摆的,近年皇都里小康之家也开始时兴摆上个别致的小钟,所以皇都才找得到修钟表的师父。梁安祺这只怀表是父亲留下的,从她有记忆起就见父亲带在身上,也不知道它怎么来的。帮她修表的是过去常年让她父亲看诊的一位廖师父,虽然廖师父已经老得耳朵重听,光秃秃的头顶都冒出花斑,还有着喜欢拿修表的玻璃透镜在来客脸上巡视的怪癖,不过性格和他的修表技术一样严谨而且实在,梁安祺总是藉着修表的机会,顺道给老师父看诊。

  廖师父的铺子并不像一般的钟表匠铺子那般新颖,昏暗拥挤而且堆满了各种赵怡之没见过的怪东西,所以她总是找借口要到外头去晃晃。梁安祺看完诊走出铺子时,也要眯起眼,等好一会儿才能适应外头的日光。

  “我看这一回,小老板非拔了维少不可!”

  闭着眼的当儿,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真正引起梁安祺注意的是“维少”这称呼。皇都的市井之徒口中的维少,只有一个人。

  “嗳,龚老大去的真不是时候,维少这些年好不容易闯出一点名堂,但那样的出身就是在龚家也难以立足,往后维少怎么可能跟小老板竞争呢?”

  “维少最多也就是庶出,能争什么?”

  “可是我听说……”

  “道听涂说,最好别乱说!”那人用力拍了同伴后脑杓一把,紧张地四下张望,赶忙拉着同伴一起躲进了暗巷。

  梁安祺这才想起,前阵子皇都商会的主席龚天问仙逝了。

  说起龚天问,三岁小孩都知道,他可不是单纯的商会主持。说穿了,能担任皇都所有商号行会的主席,没有一点来头,是坐不稳这位置的。

  在皇都,所有妓院、赌场、当铺、澡堂、烟馆、酒楼、瓦舍,这类有黑道关照的铺子,如果背后大老板不是龚天问,起码也有他的分股,说他是皇都的地下皇帝也不为过。

  龚天问只有一个独子,也就是方才那群人口中的小老板,今年好像三十了吧,要接下大位不是问题。但是龚天问在外头还有一个私生子,多年前还把他带回龚家认祖归宗,这私生子就是他们口中的“维少”,龚维忻。

  “发什么呆啊?好了吗?”赵怡之显然逛得尽兴了,回到廖师父的钟表铺子前就见梁安祺呆站着发愣。

  “噢,好了,走吧。”梁安祺有些心不在焉地回应。

  算了吧。先不说她帮不上忙,实际情形她也不清楚,瞎操心有什么用呢?

  离开南市以前,她们通常会在城门附近那家便宜实惠的小吃铺子吃过东西再走,虽然每次都点最便宜又最容易吃饱的糯米肠,配铺子供应的热茶,便算把晚饭也解决了,不过因为这家铺子的糯米肠又香又扎实,尽管不是什么名贵又具有特色的点心,倒也足够让两个丫头每个月期待吃上那么一回了。

  两人赶在日头西斜时,依依不舍地告别了皇都。

  一路上,梁安祺都心事重重,赵怡之也想着要怎么样才能替母亲分担家计,赚更多的钱,所以两人始终没察觉彼此异样的沉默。直到路旁的河边出现明显的、不该出现的“东西”。

  “你什么都没看到。”赵怡之抢先开口,“不吉利的东西不要乱碰。”

  来不及了,梁安祺已经让驴子停下来。

  “我看那人好像还没死。”

  “你怎么知道?要是死了怎么办?”

  “应该说,要是没死怎么办吧?见死不救可是会天打雷劈的,死了就把人埋了呗。”

  “要是那人是被人谋杀死的,你还帮忙埋尸,这就是帮凶了!假装没看见快跑吧!”

  “怡之啊,你看大老爷办案看得入迷了?”她听说怡之好像在邻居的帮忙下,到县城的衙门里干些跑腿的小差事。

  说话间,梁安祺已经爬下土堤,走近那个趴在河边,一身是血的男人身边。赵怡之只得把驴子拴在路边的小树旁,然后跟上去。

  这种一身是血的,肯定来路不善。赵怡之一脸无奈。

  梁安祺探过那人的颈脉,确认一息尚存,然后拨开披散在他脸上的乱发,虽然脸上同样是各种殴打的伤痕,但还是能辨识出轮廓,“啊……”难道是老天爷听见她的悬念,把人送到她面前来了?话说回来,这条河是流经皇都的香河,到了她们一会儿将要经过的小山丘时,香河会分出一条支流流经安平城,那条支流就是和歌溪。

  “你看,如果不管他的话,他可能会成为浮尸,然后可能一路漂到我家,到时尸体已经又烂又臭了,不如趁现在先处理好。”梁安祺头也没抬地检视着男人的伤口,一边道。

  “……”赵怡之无言。反正她就是有理由插手,她还能怎样?

  “去拿担架吧,他身上有多处骨折。”她对赵怡之说着,立刻就打开药箧做简单的处理,赵怡之啐了一声,仍是去拿拖车上的简易担架。

  这担架是梁安祺的父亲做的,平时在车上就是车子底板的一部分,危急时拔下来就是担架,毕竟这车的作用在过去就是载着梁羽到各地去看诊,有必要这么设计。

  一个人拔起担架并且扛着担架往回走,对小丫头片子一个的赵怡之而言竟是轻松自若,梁安祺看着她单只手臂夹着担架往回走,忍不住好笑地想:要是这人没骨折,说不定怡之一个人可以把他扛上车呢!

  当然,她是不会把这种事丢给怡之的。

  两人合力将男人移到担架上。

  “如果有人经过,就找人帮忙吧。”赵怡之还是希望尽快丢了这烫手山芋。

  但是梁安祺想了想,龚维忻还是暂时别回皇都比较好,恐怕皇都现在没有医所敢收留他。

  更何况,先不说她和龚维忻并不算没有任何交情,梁安祺认为这一定是老天爷给她的启示!她爹说过,做人不可打肿脸充胖子,被欠了钱,就要讨钱,晚个十年八年都不迟,龚天问可是欠她爹和她一大笔“保管费”。梁安祺就怕龚维忻真如那些小地痞所言,被他的异母哥哥给“拔了”,到时要向龚家那个魔窟讨钱可就难了,比起龚维惇,梁安祺还是比较信任龚维忻。

  “说什么呢?我自己就是大夫,难道把伤患丢给不懂医术的普通人吗?”两人将担架在车上固定好,坐上了车,梁安祺一边说道:“怡之啊,我知道你担心我,不过别忘了我是大夫,既然身为大夫,我早就有觉悟了,更何况你应该相信我的能力,在这个世界,除了我爹,最了解我的就是你了,不是吗?”

  是没错。但是没有任何人喜欢自己的家人卷入危险之中吧?安祺就是她的姊姊,她的家人──赵怡之是如此认定的。她瞥了一眼后头的男人,也只能安慰自己,看样子他的伤势很重,不至于乱来。现在只祈祷这男人的身分不要太复杂了。

  梁安祺看了一眼赵怡之纠结的模样,决定还是别告诉她这个男人的身分比较好。

  ☆☆☆   ☆☆☆   ☆☆☆

  回到家时,因为路上的耽搁,最后一缕夕照已经幽渺无踪,她们大老远就看见屋子里有火光和炊烟。

  大概是知道这两个丫头老是为了省钱,在皇都吃点东西就当作晚餐,赵怡之的母亲通常会在这一天的傍晚前过来,做晚饭之余也顺手整理一下屋子。以前是顾忌着梁师父还在,她若过来操持家务会惹人间话,三年前梁师父一走,这就成了惯例。

  “我们回来了!”两人先把龚维忻抬进门,然后安顿豆子和车。

  “有人受伤了?”赵大娘并不奇怪医所里来了伤患,只是那名伤患重伤的程度让她有点担心,怕两个丫头卷入了什么纷争之中。

  “伤势有点重,我先处理他,你们先吃吧。”

  尽管梁安祺这么说,赵大娘和怡之仍是熟练地在一旁帮手。

  赵大娘将做好的饭菜在还温热的灶上盖好,叮咛怡之今晚留下来帮忙,又给两个丫头烧了足够的热水,才回家去。

  白色木屋有一间给病患休息的小房间。安置了龚维忻,送走赵大娘,把怡之赶去洗澡吃饭,梁安祺没有休息地立刻开始处理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和脏污,如果不是那鸡婆的丫头在一旁拚命催她吃饭,她可能还会干脆饿肚子。

  等到稍微能喘口气时,都深夜了。

  赵怡之已经在她的房里先睡了,梁安祺索性便坐在床边,看着床上也许还得昏迷一整天的龚维忻。

  他身上中了毒,幸好还难不倒她。

  话说回来,这家伙的体魄和骨骼真是精实得让自小习医的她眼睛一亮──这就是爹以前常说的,练武的绝佳材料了啊!也因为资质好,这才能挺下来,换作旁人早就命丧黄泉了。

  梁安祺想起第一次见到龚维忻时,也是陪父亲到皇都去看诊。

  那时候她和父亲刚搬到这里安定下来,父亲的能力与名声很快就传到皇都,当然也因为皇都有许多珍贵的资源,父亲还在时每个月固定上皇都两趟,都会带着她。

  梁羽会允许当时才十四岁的女儿在皇都自个儿探险;他不是为了让她受到严密的保护才带着她。在他发现自己得了绝症后,不得不结束长达八年、没有方向的追寻,在安平城外定居下来。他希望在自己离开人世以前,把女儿磨练得能够自食其力──把她交给某个男人当然也是一种选择,但是让他信任的男人在他过世以前一直没出现,更重要的是,只要他走了,在这个世界,女儿便无依无靠,连娘家都没有,教她在任何状况下都能保护自己远比找个男人托付更实际。

  从小到处流浪惯了,梁安祺当时胆子也很大,头一次上皇都,自己一个人乱逛,良家妇女都不敢接近的黑街,她逛大街似的也就走进去了。

  她的面貌很容易引来侧目,她早就知道了。但她并不想以母亲给她的容貌为耻,所以总是光明正大,抬头挺胸。父亲说过,不想畏畏缩缩地低下头,就要有足够的实力对抗想逼她低头的势力,她当然很清楚这一点。但她不知道在黑街,“杂种”也是一种“商品”,是会被抓到妓院去待价而沽的。

  当她被四名混混包围时,心里想着,看来这次要不挂彩地全身而退,应该很难吧?父亲才不会问她遇到了什么麻烦,只会问她:打赢了没有?

  只要输了,就是蹲马步练拳练一整天!

  那打赢了呢?要知道在父亲给她的标准里,只有全身而退不受伤才算是赢啊!她说她赢了,或者就算她真的打赢了,是没有用的!

  所以,她真的很讨厌打架。

  “各位兄弟,大家出门在外,何不给个方便,小弟刚刚看前面那家酒楼生意火旺,酒菜肯定是不差的,不如让小弟请各位大哥喝几杯?”梁安祺身上向来有男装也有女装,完全不伦不类,而且动作也大剌剌的,在外头遇到麻烦,就假装自己是男孩子。何况花钱消灾,绝对比练拳练一整天好!

  那四名地痞你看我,我看你,忍不住一阵嗤笑,“小姑娘,少装模作样,我们哥儿们刚吃饱,你识相的话想陪酒倒也可以,不过要换个地方。”

  “我没胸没腰没屁股,你们会赔钱的。”她梁安祺从小就出来混,第一课学的就是能屈能伸!

  其中一人忍不住笑了出来,“放心,那些酷好狎玩杂种的大老爷不在乎这点。我看你挺识相的,会让你少吃点皮肉疼……”说着,就朝她伸出手,而另外三人则将她的去路完全堵住。

  在那千钧一发的当儿,梁安祺飞快地想着,大喊“我有花柳病”有用吗?或者狠踹其中一人的蛋蛋趁隙脱逃是更可行的方法?一个对四个,她就是双拳双脚都用上了,也够叫她吃力的了!

  然而就在她犹豫未决的当儿,有人比她早一步踹了那伸手抓住她衣领的男人胯下。

  “哦──”男人弯下身抱住有灭种危机而且剧疼不已的蛋蛋,痛到跌在地上打滚,看样子那人丝毫没有脚下留情。

  梁安祺突然想,难怪她爹不喜欢穿短褂,要是站姿还习惯踩三七步的话,被人冷不防从屁股后偷袭也有可能啊!

  男人的同伴像被捋了须的老虎转过身,一看清来者何人,却瞬间畏缩成病猫。

  “维……维少!”

  “别挡路。”

  这个脸蛋比她方才看到的花魁姑娘还俊俏,穿着一身贵气白袍的少爷,是县太爷或郡守的儿子之类的吗?在梁安祺的印象里,流浪过这么多地方,她看过最跩的小白脸,都是背后有个有权有势的爹在撑腰。

  龚维忻当时身边只跟着一名脸形方正、身材魁梧的管家,全皇都的人都知道,这名管家是地下皇帝龚天问的左右手。但是当时那些混混并不是因为害怕这名左右手,龚维忻认祖归宗以前,在黑街就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至于说到挡路,其实当时他们所在的地方,位于角落,怎么样也碍不到他大少爷的路,总之四名地痞没人敢吭声。

  龚维忻依旧冷冷地瞥了她一眼,“把她扔出去。”

  然后那名脸很方、块头很大的管家朝她走来,梁安祺更加不妙地想着,这家伙比那四个小混混难对付啊!但接着她被扛在大块头肩膀上,大块头大步流星地走到黑街外头──呃,黑街没标明那里就是黑街,只能说居民约定俗成,却苦了倒楣的外地人不小心误闯。但话说回来,黑街里头就是烟馆、妓院和赌场之类的场所,明眼人应该也不会没头没脑地闯入才是。总之那大块头出了黑街,便把她丢到地上。

  噢!她的屁股……要是裂了怎么办?

  “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照子放亮点,下次就没那么好运了。”大块头面无表情地警告道,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那算英雄救美吗?一点也不算吧!龚维忻也许只是刚好看那些小混混不顺眼,又正好觉得她出现在那里很碍眼。

  但是,后来她间接得知龚维忻的身分,了解皇都市井之中那些错纵复杂的权力结构,不自觉地就让龚维忻这个名字在她心里留下印象。

  之后几年,父亲的能力让他的病患背景越来越复杂,对龚家的接触自然也不算少,关于龚维忻这个人,在她无意间听见甚至看见的那些秘密里,似乎渐渐能够拼凑出一个绝对不是坏人,而且很让她好奇的神秘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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