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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对的人,爱的人》作者:月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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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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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对的人,爱的人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月光石
出版日期:2014年6月

【内容简介】
错误的两人相遇,只会为对方带来困扰?
 
他在高三那年就注意到她,
但她眼里始终没有他,
她喜欢的一直是那个理科资优生;
当他大三时再度和她同校,
她还是没察觉到他喜欢她。
后来,她如愿和高中暗恋的高材生在一起,谈了十年的恋爱。
一场突如其来的热雨,让他们在香港相遇;
他一逮到机会就不愿放开……

链接:http://www.yqtxt.net/thread-7441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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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31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前言一

  仅只有一个午后,就彻底毁掉沈致杰和倪予晨三十年来清白的生活。

  他们毁掉的不只是个人的声誉、道德感,还有家人和朋友的期待。最重要的是,他们毁了另一半对他们完全的信任。

  在一个下着热雨的午后,夏季,出差到香港。

  前言二

  他吻她,吻了一次又一次。

  倪予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接受,只觉得天地都暗了下来。

  相拥时,走了一天的路,他身上的汗味是她感到陌生的。他对她说:“要不要到饭店坐下来,晚一点会送你回去。”

  她闻到中环巷弄街上餐厅飘散出烹煮食物的气味,空气里午后雨刚下完,潮湿闷热的气息。

  该拒绝的,她却接受诱惑,轻轻点头。

  第一章

  突如其来的午后热雨困住了倪予晨。她在香港铜锣湾时代广场附近乱闯,豆大的雨点驱赶四周行人,顿时呈现一片鸟兽散。

  早先,倪予晨和她的秘书韩昌进分开,他秘书搭乘地铁,计画去中环买礼物送女友;今天是他们到香港出差的第五天,准备明天下午七点班机回台湾。

  为了躲雨,倪予晨找到一间咖啡馆,匆匆忙忙跑进去,里面冷气爆强,虽然挤满了客人,但空调散出的大量冷空气仍让她忍不住打个寒颤。

  回头一看,户外瞬间已是倾盆大雨,逛街人潮并没有全散光,行人纷纷撑起雨伞,伞与伞移动相互交错,形成奇妙的雨天风景。

  倪予晨选了一张空桌坐下,服务生走过来,她点了热拿铁和巧克力蛋糕;从她座位看向玻璃窗外,可以看见街景一角。

  热饮送上来之后,大雨仍没有止歇的迹象;倪予晨一阵无聊,只好拿出手机,刷开萤幕上网。她原本希望这场官司能速战速决,不要有任何拖延,无奈今天晚间七点的协商会议临时取消,害她忽然闲了下来,不知该做什么才好。

  原本她希望两方能在今晚会议达成初步和解,这样一来,不必打官司出庭,也不用频繁到香港出差,可惜未能如愿。

  最近,倪予晨很讨厌出远门,对公事倦怠,即将面临三十大关的她,有些私事刻不容缓,急待处理。

  香港号称购物天堂,倪予晨却没时间、没兴趣购物;都怪这case太棘手。出差五天,还是第一次悠闲坐在咖啡馆内,好整以暇啜饮拿铁。

  没多久,这场午后热雨让咖啡馆涌入更多客人,馆内人声鼎沸,瞬间客满。

  独坐约十五分钟,倪予晨托腮无聊;她属于工作认真到几近狂热的女人,要不是她快三十岁,不得不考虑结婚生子,工作的步调根本不曾缓慢下来。

  一个绿灯,送来了一堆过马路的行人。红灯后,那些人冒着雨全走光了,只剩一名男子站在玻璃窗前踌躇未离,挡住了大半风景。她想在脸书打卡顺便拍照的,这下子雨中街影仅剩一半,另一半只能照到那男子穿黑西装的背影。

  呃,这样的照片贴上脸书肯定会被妹妹倪芯恬嘲笑;倪芯恬一直嫌她照相技术很糟。拍人物,她总把人拍得不上相;照风景,地平线老歪斜,有时背景凌乱、照片失焦,看完让人觉得一头雾水,不知重点在哪。

  追根究柢,并不是倪予晨没有构图的美感,只是对摄影缺乏耐心。实际上,过去她太专注于工作,对任何事都没耐心,无暇花费心思在那上面。

  她双胞胎妹妹倪芯恬经常批评她不懂吃、不懂穿、不懂休闲、不会玩,衣着品味太过保守等等。

  这些她都承认。

  放下手机,倪予晨继续托腮发呆,两眼发直,茫然望着窗外被遮了一半的街景——阳光不露,天际阴霾,湿湿答答宛如落入汤碗里的狭小街道;另一半则是男人着黑西装的背影——俐落乌黑短发、厚实宽肩、修长双臂,一只手悠闲放在西装裤口袋,似百无聊赖在等候雨停。

  她还是希望他走开,不要挡住她的风景。

  隐约察觉了她的视线,男人斜侧脸透过玻璃窗看向她,目光漫不经心,饱含不在乎,几秒后似认出倪予晨,眸底光芒锐利,隐含些许讶异。

  两人相互对视,倪予晨也认出这男人——他们高中同校过一年,他大她两届,两人曾一起参加过天文学社,先后进了同一所大学法律系,曾在辩论社公开举办的比赛中交手过。

  虽是学长、学妹的关系,但他们始终不熟,也不曾单独相处;在法律系同学聚会团体间,话没说过一、两句,仅算点头之交。

  由于两人都是辩论社言词犀利的辩手,曾发生一、两次在场上激烈论战,彼此皆有对方“嘴利”的印象。

  这时,透过玻璃窗,倪予晨朝他展露温和浅淡的笑容,美眸莹灿,眸底流露“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的神情。

  男人名叫沈致杰,拥有一张俊美无敌的脸庞;漆黑眸子称不上强力电眼,双眼皮褶痕倒是很深;中等身材,身高大约174cm,有运动健身的习惯,手臂到肩膀看起来浑厚结实,肌肉紧实匀称,不致过分张扬,总之不是长了那种哈密瓜般夸张的二头肌。

  沈致杰站在窗外举起手指了指咖啡馆内,她轻轻点头,他随即朝室内走来。

  旋转门内,咖啡馆冷气爆强,人声喧哗,相当热闹。沈致杰走向倪予晨,拉开她对面椅子前,问了一声:“介意吗?”

  倪予晨微笑摇头,沈致杰这才入座。两人寒暄一阵,都说为了公事才到香港出差,她正找寻两方和解的可能,他则在等明天法院判决结果。同为律师,不同的官司,一场午后倾盆大雨,让两人在此相遇。

  趁聊天空档,沈致杰向走来的服务生点了贝礼诗香甜酒,想驱散户外潮湿的闷气,让自己好好放松一下。

  倪予晨托腮呆看窗外,忽想起什么,滑开手机,对窗外拍了拍。

  “照些什么?”他好奇询问。

  “随便拍拍。”秀给他看。“我家人要我出差期间照些东西放脸书。”

  仔细看了一、两眼,沈致杰忽扬脸,专注凝视倪予晨。“照歪了。”他的俊脸是属于无害类型;然而,表情一旦变专注,黑眸深处闪熠的光芒瞬间让整个人魅力加倍。

  “啊,真的耶。”倪予晨自嘲说:“没办法,我就是没有摄影天分。”

  “手机拍照哪需要什么天分?”听了莞尔,唇角忍不住上扬。他笑起来微微露齿,相当好看,让帅气脸庞更加分,看来非常友善。

  过往两人在辩论场针锋相对,言词犀利,谁也不肯让谁;私底下相遇虽会礼貌互称“沈学长”、“倪学妹”,但也仅止于此。至少对倪予晨而言,从未起过想近一步认识他的念头。

  沈致杰主动开口:“我帮你照好了。”顺手拿起她手机,对准角度朝咖啡馆内外拍了几张。

  “笑一个——”随后又瞅看她,怂恿的语气。

  “咦!”倪予晨微讶意,正色说:“我不喜欢拍照。”

  “没关系,我帮你拍一张就好了。”沈致杰伸出手,在空中朝她两边嘴角画出弧线。“嘻——要笑喔。”

  他把手机镜头对准她,她感到羞涩,腼腆浅笑一下,他很快点下拍照键,看了满意才把手机放回咖啡桌。

  倪予晨拿起手机,轻瞄他刚拍的照片,效果果然比她拍的要好多了,于是就夸奖了他几句,他回以温和的微笑,却语带嘲弄说:

  “这很简单,现在连小孩都很会拍了,可能这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不会喔。”

  被取笑,倪予晨没好气地瞟看他,只见他黑眸闪熠笑芒,她只好撇撇嘴,一脸无辜垂眸。

  沈致杰直盯着她;她拥有一张标准瓜子脸,有一双大眼睛,直挺细致鼻梁,厚薄匀称的双唇,总之是个漂亮的女人;照理说像她这类女人应该擅长卖弄风情,但据他所知,她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很理智就算了,嘴锋利也算了,这些都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必备条件。过往,她对他的态度其实很冷淡,甚至隐含冷漠。或许是他想太多,可能只是他们交集太少,学生时期虽曾同校、同社团或同系过,却没机会好好了解对方。

  户外倾盆大雨一时没停歇的迹象,咖啡馆气氛轻松和谐,她哪里都去不了,神情慵懒,百无聊赖。

  “来香港,有特别去哪玩吗?”沈致杰问。

  “根本没时间,我哪都没去,每次开完会就回饭店休息。”

  “要不要等雨停,我带你去逛一逛?”他忽建议。

  “好呀。”她低头看手机,手指在脸书上忙碌发布新照片和打卡,过后才扬眼瞅他。“如果不麻烦的话。”

  “不会麻烦。我在等明天的结果,今晚正好没事。”温和笑了,嘴角展露好看的弧度,一副超聪明的模样。

  *

  当他说:“让我们遗忘彼此原来的身分,假装我们只是在香港第一次相遇的陌生人,可以吗?”

  他们正搭乘前往中环的叮叮车,倪予晨听完歪头,不解地凝视沈致杰。

  “为什么我们要假装?”明明就认识。

  “因为你对我太客气。”沈致杰回应。

  电车轻微晃动。雨停后,整座城市像一只蒸笼盖刚被打开,景色雾气蒙蒙,沈致杰张望窗外高楼巨型广告看板,听见她淡淡反驳:

  “我哪有。”她正和他并肩坐在叮叮车第二层,此时微侧着脸,越过他宽厚肩膀觑看他俊挺鼻梁。

  “刚去上厕所,我说要帮你提东西,你却婉拒。”轻瞄着她搁在脚边硕大厚重的黑色公事包。

  “我只是不好意思。”

  “是吗?还是你怕我偷窥你的商业机密?”他沉静睨看她,黑眸深处笑芒藏着一抹揶揄。

  她眯眼思索,笑答:“我倒是没想过。沈学长,你会吗?”

  她双唇弧度优雅,黑睫弯弯,双眉下的眼眸分外漂亮;他望着她呆愣一秒,才不动声色移开视线。

  “不是说了,都毕业这么久了还叫学长,听了怪别扭。”

  “那我应该怎么称呼你?”

  “随便都可以。S先生,怎么样?”S就是沈的开头字母,他拇指和中指弹了一下,戏谑说:“我可以叫你N小姐。”

  “嗯哼。”沉吟着,她耸起肩。“你高兴就好。”

  “到了。”电车忽停了下来,他指了指窗外。“中环。”顺手替她提起搁在地上的沉重公事包,往下层巴士方向走。

  这次,倪予晨没有阻止他,跟在他身后下车,站在狭小月台上。

  双层叮叮车缓缓行驶在固定的轨道上,在他们眼前逐渐消逝,等路口绿灯亮起,沈致杰很自然顺手牵起她的手,拉她一起过马路。

  按照倪予晨以往的个性,可能会断然甩开他的手。论交情,他们并没到牵手的程度,但这次她态度有些反常,内心叛逆,称不上冒险,只是想做平常不会做的事;总之,她没有甩开他的手。

  过了马路,转进中环小巷弄,直接进入餐厅,沈致杰才放开倪予晨的手,顺势相对而坐,享用香港道地的饮茶。

  席间,沈致杰温和绅士,偶尔会开她一点小玩笑,把正经的她逗笑,气氛和谐融洽,直到他发现倪予晨很喜欢吃虾饺。

  外皮轻薄透明,看来特别粉嫩可口,她一下子就吃掉了一份;于是,沈致杰又叫了一盘。这盘很快就剩最后一颗,他将它夹起来。

  “嗯,你吃吧?”用筷子送到她嘴边。

  倪予晨愣了一下,才说:“你都没吃,最后一个给你喽。”

  “啊,其它都是我扫盘的。”轻瞄桌上空盘,他说。又把筷子往她方向伸过来,举止自然,她很顺从地接了过去。

  双唇碰触他筷子那瞬间,她的心浮荡轻微怪异的感受;由于她向来不是对细腻感情敏锐的女生,并不是因为个性太务实,完全不懂男女风情,而是她对工作的野心使她不得不维持高度的理性,没时间去细细分辨男女那些枝枝节节的感情,总是很快驱走那可能、但明显多余的感性。

  沈致杰一贯健谈,聊起别的,她也很自然地不把刚刚的事搁在心上。

  然而,气氛确实是从这一刻开始变得暧昧。

  *

  结束晚餐,他们漫步在夏季夜晚的中环,最初沈致杰曾允诺要送她回铜锣湾的饭店,但他们聊起别的,他改口说:

  “现在时间还早——”目光稳定凝视倪予晨。“我们可以去你没去过的景点晃一晃。”

  倪予晨听了莞尔。“不是说了,出差来了好几次,连太平山的夜景都没去过呢。”坐缆车上观景台,可以俯瞰香港建筑物都会繁华的天际线。

  “真的?”唇角微扯,沈致杰笑了起来。

  其实,倪予晨以前就发现沈致杰这学长长相帅气,女人缘很好,只是她对帅气的男生向来不屑一顾。人要懂得低调藏拙,她不喜欢像他老是锋芒毕显、人缘好、桃花多的男生。

  “兰桂坊倒是去过。”倪予晨指着前方不远那间名店。“上次出差,我助理带我去的。”

  “嗯,犹太人到香港也是能赚钱的。”提起这间犹太人开的著名酒吧。

  “就是说呀。”倪予晨笑了一下,温柔睨了他一眼。

  从没想过他们很有话聊,两人经常一话题顺接另一话题,虽然不一定看法一致,但气氛和谐,很少停顿空白、尴尬无话可说的冷场。

  “现在去太平山太晚了,不过这附近有一座号称世界上最长的手扶梯,怎样?要不要去看看?”

  “好呀。”

  空气湿润,蕴含午后雨落尽的气味,燥热微风有意无意轻掠,两人一路仍旧相偕谈笑。

  走上半山电扶梯,沿路都是美式风格的餐厅和酒吧,里头很多外国客,倪予晨好奇四处张望,这扶梯似无止无尽,不知终点在哪。

  经过一间帽子店,橱窗映衬各式各样彩色的帽子,她拿起手机随手照了一张。

  斜觑一眼,景物斜切,又照坏了。沈致杰不禁笑了,黑眸戏谑,忽然拉她下手扶梯,散步回头,帮她把照片照好。

  远远看到一对在半山腰路上热吻的外国男女,直接横阻在路中间,两人走过他们,依旧吻个不停。沈致杰忽回头,用手机拍下他们,不止一张,结果对方男生抬头不客气地手指指向他,出声警告,接着忽搁下女生,三两步上前,一副要追上来理论的模样。

  沈致杰面容绽开迷人笑意,拉着倪宇晨往前跑,躲进其中一间餐厅里。她唇角噙着笑,胸口倒是不住喘气;他始终没放开她,紧紧握住她的手,拉她靠在餐厅吧台前。

  她吁口气,正要放松,忽听见门大力碰撞的声音,吓她一跳,眼眸圆瞠直瞪着沈致杰,回眸发现不是刚才要追他们的男人,虚惊一场,她静静瞟掠他,双眸微含嗔意,有抹笑忽隐忽现。

  “你很无聊。照他们干嘛?”

  “哈。”他把她的手机拿出来,仔细看了看。“根本没对到焦。”

  轻瞄萤幕一眼,什么嘛!照片灯光不足,人影朦胧,他们冒着被追打拍下的几张照片根本是模糊的。她横瞪他一眼,忍俊不住,噗哧笑出声。

  这一笑,倪予晨瞬间变得美艳,眼波流转,散发奇异的魅惑,对向来正经的她来说实属少见。

  沈致杰黑眸凛然,一瞬不瞬紧盯她,漆黑瞳仁在白得不思议底色下,双眸宛如罕见的磁石,具有特别吸引力。

  蓦然相视,气氛静得出奇,仿佛可以听见空气振动的声音。

  倪予晨唇边笑意凝了凝,美眸困惑。“怎么了吗?”这句虽是问他,却更像是在问自己。

  怎么了——内心那片柔软与脆弱是怎么回事呀?倪予晨糊涂了,于是,悄悄移开目光。

  她穿了一件象牙白丝衬衫,从刚刚他就一直握着她的手,此时已悄然移向上,贴伏她肩后手臂附近,隔着触感滑腻凉薄的衣料,感觉他手心温热。

  当她内心泛起异样感,禁不住责怪他太紧盯着她不放了。

  下一秒,她不客气扬睫凝瞅,他忽举手碰触她左侧脸颊下缘靠近耳畔的肌肤,指腹轻柔,却在她想要制止前先放开。

  “喝点什么吧。”瞟掠她一眼,他瞬间变得温文有礼。“我帮你点。”

  顺着他目光,倪予晨视线投落在酒单上,沉吟着。“我酒量不是很好耶。”

  “选酒精浓度低一点的。”考虑着,他转身倚靠吧台,单手向后撑在台面上,侧脸瞅向她。

  店内正播放U2的歌,〈with u or without u〉,他不自觉轻哼,手指屈起在台面轻敲。“草莓气泡酒?”

  她偏着头想了一下。“好。那你呢?”

  沈致杰点了波兰出产的雪树伏特加,岩石般巨大的冰块乘着透明酒液,屋内彩色斑斓灯光映照下,散发奇妙的光泽,轻轻摇晃酒杯,发出清脆声响。

  他喝到第二杯才开始微眯眼跟她聊天,黑眸浮现慵懒的神情,一笑,帅气俊冷的五官变柔和,很容易迷倒女人。

  倪予晨不为所动,还嫌他放电放得太勤,她可不是靠一两杯酒就那么容易上钩的女人。

  两人出了餐厅,肩并肩,顺着蜿蜒石板小径一路向下,偶尔沈致杰会轻轻哼起那首U2的歌,夜色路灯鹅毛般发亮,照着潮湿未干的石板路,一地橘色湿澄澄的光景。

  视线越过沈致杰宽肩,倪予晨瞅着他弧线俊美侧脸,忽轻轻一笑。

  “笑什么?”疑惑看她。

  “老实说,以前我很讨厌你。”她无所谓的耸肩,豁出去的口吻:“记得我们在辩论男女平等,你说女生如果真的想追求平等就应该主动去服义务役,而不是整天撒娇,等男生约你出门、接送你、请客什么的,享尽好处却连一点基本国民义务都没做到,你说那些话时的表情之高傲的。”

  “嗯哼。”他淡淡微笑。“你也好不到哪里去。说什么历史上所有战争都是男人发动的,女生可是很爱好和平的,看一看二次大战那些好战的将军有哪个是女人,讲话那副咄咄逼人的样子也很可怕。”

  “所以,你以前也很讨厌我喽?”才会多年来关系淡如水,毫无交集。

  淡瞟斜觑,她黑眸灿笑晶亮,盈盈出水,静静等他回应。

  “没。我从没讨厌过你。”和她目光相对,他黑眸灼亮坚定,唇角扬起意味深长的微笑。

  “怎么会?”拉长音,她不相信。

  沈致杰没解释,走到中环商圈他忽加快脚步,领先她好几步,一个转弯,竟不见人影。她认路本领不是很高,当下不知往地铁站该向左还是向右,一阵错愕,茫然停在路口。

  “咦!”她左顾右盼,最后歪着头纳闷他怎么人就这样不见了。

  当他忽然出现眼前,一副理所当然“吓”她一声,她颤了一下,没好气地嗔他:“学长,你很幼稚。”

  “N小姐,我是S先生,不是学长。”纠正她。

  “S先生,你很幼稚。”她覆诵一遍,略带嘲弄。

  他倒是笑得很开心,黑眸闪熠,双手搁放在口袋,悠哉自在。

  “地铁站该往哪?”她问。

  他手伸出口袋,指了指路口前方,她理解浅颔首,正要过马路,他忽然拽住她手臂,指了另一个方向。

  “我的饭店在这附近,要上去坐坐吗?”

  “咦!”未能及时反应,困惑回眸望着他。

  他扳过她双肩,无预警低头吻她,她停顿怔然却没拒绝,这一秒和下一秒都没有。

  *

  饭店所在是二十七层大楼,侧面是一楼咖啡厅,进入装饰豪华的金色大厅,沈致杰按下电梯按钮,这期间他一直牵着她的手。

  等电梯时倪予晨犹豫了,向后退开一步,正要抽手,他回眸发现她惶惑不安,于是放开她,指腹轻触她颊面;他的碰触引起奇妙悸动,她的心宛如马蹄奔跑前在泥地胡乱踢蹬,焦躁不安,表面上却故作无所谓。

  其实,这时的她仍旧不清楚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

  察觉她脸部表情出现细微变化,沈致杰掩饰急切,声音低嘎诱哄:“上来坐一下就好了。”

  在电梯里,两人并肩站立,她不觉得他的话老实;她今年三十岁,不是易受哄的小女生,现在这样的气氛,一男一女的,怎可能“坐一下就好”?

  透过电梯太过明亮的镜面,倪予晨垂睫轻瞄他;他面容沉静,看不出内在心绪,也没有刻意对上她的目光。

  “你现在单身?还是有女友?”

  出电梯,倪予晨终于低声问了一句。沈致杰回首看她,见她羽睫轻眨,不安地远望饭店长廊深处。

  他摇头。“目前没女友。”

  “我……”欲言又止,她想说明。

  但沈致杰再度摇头,温和地说:“不必说,我不想知道太多。”

  倪予晨黑眸顿时茫然,见他沉稳俐落拿出卡锁开门,迟迟没走上前。房门半掩,室内灯光亮起,他停在原地等候她。

  “进来吧,我煮一杯咖啡给你。”黑眸沉定,五官俊美,毫无一丝表情,就这样静静等她。

  她迟疑着,面容紧绷,神色不安,完全泄露她的戒心;而他朝她伸出手,只说了一个字:“来。”

  她持续迟疑着,其实延宕的时间只有一、两秒,却漫长得像是过了一百年,令他屏住气息,最终,她上前了。

  房门在他们身后关阖,黑夜掩蔽,将屋外的世界完全阻隔;等到她离开饭店,已是第二天的早晨八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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